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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同學會的聚會地點在一家快炒店。

這間是十幾年的老店了,我還在唸書的時候也常跟小熊吃過。

來參加活動的大概有二十幾人,分成三個大圓桌坐。

店裡人聲鼎沸,蒜頭混著九層塔的香氣四溢,不時夾雜著店員大喊「上菜了!讓一讓,小心燙!」的喊聲。

小熊拉著我,挑了人最少的一桌坐。

陳小姐對這種吵吵鬧鬧的地方沒什麼興趣,瞄了幾眼就抱著她特地帶下南部的同人本飄到外面去。

我猜她又坐在屋頂裝成文學少女,看的卻是又黃又色的內容。

我默默吃菜,熟練地當起我的邊緣人,聽著旁邊小熊和其他同學閒聊。

生魚片好吃,鹽酥龍珠好吃,炸銀魚好吃,炒山蘇好吃,鐵板牛肉好吃,醬炒海瓜子也好吃。

我不動聲色地朝小熊使了眼色,要她繼續拉著人多說一點,這樣我就可以趁機多吃一點了。

「蘇同學。」

萬萬沒想到我會突然被叫到,我吞下嘴巴裡的食物,抬頭看叫我的人。

嗯……想不起來他是哪位。

其實整班人我差不多都忘光光了。

「班長問我們,等下要不要跟他們再續攤?」小熊不愧是我的好朋友,馬上來了記漂亮的救援,「就是去金櫃唱個歌,然後再回家。」

我看著小熊,再看著小熊後面不知道啥時候又飄回來的陳小姐。

老實說我對唱歌沒興趣,不過金櫃的自助吧一直深得我心,我也看得出來小熊是挺心動的。

「別去。」陳小姐幽幽開口,聲音只有我聽得見,「我夜觀星象,妳明天會衰。」

聽妳在屁我,妳明明是夜觀小黃書吧。而且明天會衰關今天的我啥事?

想到陳小姐堅持在客運上展現她的有個性。

那我也要讓她見識見識,什麼叫做叛、逆、期。

 

事實證明,人還是別自己找死。

這說法是誇張了點,我只是想表示,我正在為先前快炒店裡輕率的決定而後悔。

小熊唱歌唱爽了,我吃自助吧也吃爽了,然後就叫不到計程車了。

我們這裡是鄉下地帶,九點過後想找計程車就很難,更別說是晚上十二點半。

就連金櫃KTV都是凌晨一點半就關門,在臺北這種大都市一定很難想到吧。

一起續攤的除了我跟小熊,還有五個人。分別是班長、香草、總統,紅毛和楊咩咩是唱歌時才一塊趕過來的。

簡單介紹一下這五人。

班長,同班三年都是班長的眼鏡男。

香草,國二時從外地轉來的,身邊總是有香香的味道。

紅毛,看了漫畫立志要當櫻木花道,國三偷偷染紅髮好幾次,差點被他爸吊起來打。

楊咩咩,頭髮鬈到像是會爆炸的高個子女生。

總統,國中時,只要是寫未來志向都一定填總統的肌肉男。

他們五個不是騎車就是雙載來的,所以總共有四輛車。

眼看我跟小熊就要在半夜流落街頭,班長和紅毛提出由他們送我們回家。

「大家都是這一區的,來回也不差這點時間。」紅毛直爽地說,「楊咩咩妳給香草載行吧,小熊我載,班長你就負責載小蘇。」

我沒意見,只要不從那條小路騎就好。

 

那條小路。

究竟正式路名叫什麼,從小到大我都沒特意記過,我身邊人也和我一樣,我們都喊它那條小路。

只要說到那條小路,本地人都知道是哪一條。

它一側是沿著鐵軌,一側都是草叢、果林,還有幾間住屋跟鐵皮工廠。

那路段的路燈怎麼修都會壞掉,久而久之,里長就懶得報上去,養工處自然也不會特意派人來維修。

大白天看還好,晚上從那經過只覺得陰森森,似乎連點人氣都沒有。

至於很陰的說法是從什麼時候傳開的,同樣也沒人知道。

反正從小大人就是這麼跟家裡小孩說。

小熊當年也曾偷偷問我,那條小路是不是真的有那個啊。

「有,見到的次數不多,但見到的都不一樣。」我老實告訴她我的經驗談,「而且就算沒看見東西,太晚那邊的感覺也不太妙。」

那時候的小熊半信半疑,然後偷偷跟她哥和她哥的同學們在半夜一起溜去那邊夜遊。

再然後,他們就哭爹喊娘地衝回家了,順便各自被憤怒的爹跟娘來一頓雙打。

隔天小熊頂著黑眼圈,因為屁股被打腫了,坐在椅子上一直扭得像條蟲,她驚魂未定地告訴我昨夜發生什麼事。

他們看見一排人走在鐵軌上拍手。

那些人穿著早期的白色服裝,上半張臉被一張白紙蓋住,下半張臉光滑得像是剝了殼的雞蛋,鼻子嘴巴統統沒有。

他們慢慢走著,邊走邊拍手,卻不是像常人一般掌心對掌心,赫然是用著詭異的角度,手背對著手背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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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醉琉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